五月中旬,天气一日比一日热了。
京城的夏日来得快,前几日还穿袷衣,这几日便换上了单衫。院中的海棠早已谢尽,石榴花开得正盛,一簇簇火红缀在枝头,艷得灼眼。
这日午后,陆清晏难得清閒,在书房里翻看琉璃监的帐册。窗外传来蝉鸣,一声声的,吵得人心烦。他正想让人去驱蝉,外头却传来一阵嘈杂。
“这东西看著怪模怪样的,能吃吗?”
“谁知道,庄子上送来的,说是新得的什么番薯?反正没见过,扔了吧。”
“扔了怪可惜的,要不餵猪?”
“餵猪?猪都不一定吃。”
陆清晏手中的笔一顿。
番薯?
他霍然起身,推门而出。
廊下,两个小廝正对著一个竹筐发愁。筐里装著些寻常瓜果——几根青瓜,一捧樱桃,还有几个不知名的东西,拳头大小,外皮红,沾著泥土。
陆清晏走过去,目光落在那几个“番薯”上。
“这东西,哪来的?”
小廝嚇了一跳,忙躬身道:“回大人,是夫人嫁妆庄子上的管事送来的,说是新得的鲜货。这几个……小人也不认得,想著怕是混进来的杂草根,正要拿去扔了。”
陆清晏没有理会他,蹲下身,拿起一个仔细端详。
外皮粗糙,带著泥土的气息。形状不规整,有长有圆,掐一下,肉质紧实。他凑近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土腥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甜香。
是红薯。
真的是红薯。
他的手微微发抖。
“大人?”小廝见他神色不对,小心翼翼地问,“这东西……有问题?”
陆清晏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儘量平静地问:“庄子上的管事呢?”
“还、还在前院候著,等著给夫人请安。”
“让他来见我。”
不多时,庄头老吴被带进书房。他是个四十来岁的庄稼汉,皮肤黝黑,手上全是老茧,见陆清晏,诚惶诚恐地跪下行礼。
“不必多礼。”陆清晏指著桌上的红薯,“这东西,哪来的?”
老吴凑近看了看,挠头道:“回大人,这是上个月小人去南边採买时,从一个番商手里换来的。那番商说是什么……番薯,从极远的地方运来的,能吃,还管饱。小人看著新鲜,就换了些回来试著种。”
“种了?”
“种了。”老吴点头,“就在庄子上开了块荒地,埋了几块下去。说来也怪,这东西好养活得很,不用怎么伺候,三个月就长了一大片。小人挖出来一看,好傢伙,一窝能结七八个!”
陆清晏的心跳得更快了。
“產量如何?”
老吴比划著名:“小人那块地,也就半分大小,埋了十来个种,收了得有七八十斤。照这么算,一亩地……怕不下一两千斤!”
一亩地,一两千斤。
陆清晏握著红薯的手,微微颤抖。
他知道这意味著什么。
大雍朝北方连年乾旱,南方水患不断,百姓常常食不果腹。若这红薯真能推广开来,一亩地收一两千斤,比小麦高出四五倍,比稻穀高出两三倍。而且这东西不挑地,山地、坡地、沙地都能种,若是遇上天灾,这便是救命的口粮!
“这东西,好存放吗?”
老吴想了想:“小人挖出来放了十来天,也没见坏。那番商说,若是阴凉通风处,能放半年。”
半年!
陆清晏深吸一口气,又问:“你方才说,是番商带来的?”
“是。是个红毛番,在码头上卖些稀罕物。小人见他筐里有这个,问是什么,他说叫番薯,是他们家乡的主食,能煮著吃、烤著吃、蒸著吃,顶饱得很。小人就换了些回来试试。”
“那番商可还在?”
“这个……小人不知道。”老吴摇头,“他是在码头上摆摊的,来来去去的,不一定。”
陆清晏沉吟片刻,又问:“你庄子上,还有多少这种番薯?”
“还有……怕有百来斤。”老吴道,“小人本想送到府上给夫人尝尝鲜,又怕这东西不好吃,就先送了这几个来试试。若夫人觉得好,再送些来。”
“好。”陆清晏站起身,“明日你带我去庄子上看看。”
老吴走后,陆清晏独自在书房里坐了很久。
他看著桌上那几个沾著泥土的红薯,心中涌起千头万绪。前世的歷史课上,他学过这东西从美洲传入中国的过程,知道它在明清之际如何救活了无数饥民。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在这里见到它。
而且,是以这种方式——从妻子的嫁妆庄子,从一个不起眼的番商,从一个只想“尝尝鲜”的庄头手里。
“夫君?”
云舒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抱著皎皎走进来,见他对著几个土疙瘩出神,笑道:“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陆清晏回过神来,接过女儿,指著桌上的红薯:“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云舒微看了看,摇头:“不认识。庄子上的管事送来的?说是新得的鲜货,能吃吗?”
“能吃。”陆清晏道,“而且,这东西若是种好了,能救活成千上万的百姓。”
云舒微愣住了。
陆清晏將老吴的话复述了一遍,又说了自己的推断。云舒微越听眼睛越亮,听到“一亩地一两千斤”时,忍不住惊呼出声:“当真?”
“老吴亲口说的,他种了三个月,半分地收了七八十斤。”陆清晏道,“明日我去庄子上亲眼看看,若是真的……”
他没有说下去,但云舒微懂了。
“夫君,”她轻声道,“这东西若是真的,那可真是……天降祥瑞了。”
陆清晏点点头,低头看向怀里的女儿。皎皎睁著乌溜溜的眼睛,小手抓著他的衣襟,咿咿呀呀地不知在说什么。
“皎皎,”他轻声说,“爹爹给你种好多好多红薯,让你一辈子不挨饿。”
皎皎眨了眨眼,小嘴一咧,露出个无齿的笑。
五月十八,陆清晏带著老吴,去了城外的庄子。
那块地不大,確实是新开的荒,土质也不太好,夹杂著碎石。但地里的红薯藤蔓长得鬱鬱葱葱,一片翠绿。
老吴让人挖了一窝。锄头下去,翻起土来,里头果然挤挤挨挨地结著七八个红薯,大的有拳头大,小的也有鸡蛋大小。
陆清晏蹲下身,亲手挖出一个,托在掌心里。
阳光照在那粗糙的皮上,映出暗红的光泽。
他忽然想起前世读过的一首诗:
“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
二月闻子规,春耕不可迟。
三月闻黄鸝,幼妇悯蚕飢。
四月鸣布穀,家家蚕上簇。
五月鸣雅舅,苗稚忧草茂……”
那时的百姓,靠天吃饭,看鸟鸣辨农时。风调雨顺尚能温饱,一遇灾年,便是饿殍遍野。
而这小小的红薯,或许能改变这一切。
“大人?”老吴见他出神,小心翼翼地问,“这东西……有用?”
陆清晏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有用。”他说,“太有用了。”
回府的路上,陆清晏一直在想,这东西该如何推广。直接上奏朝廷?怕是会引来太多关注,反而坏事。私下在庄子上试种?那要等多久才能推广开来?
想来想去,他决定先找一个人。
工部尚书,崔明远。
崔明远主管农桑水利,若由他出面推动此事,名正言顺。而且,这人做事稳妥,不会贪功冒进,也不会据为己有。
回到府中,他当即写了一封信,命人送去崔府。
信中只说了三件事:一,发现一种海外传来的新作物,名曰番薯,產量极高;二,已在庄子上试种成功,一亩可收千斤以上;三,此物不挑地,易存活,若能推广,可解百姓饥饉之忧。
信的末尾,他写道:“此事关係重大,非一人之力可为。大人若有意,可来庄上一观。亲眼所见,胜於千言。”
信送出去了。
陆清晏站在窗前,望著西沉的夕阳,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
他来这个世界三年,办过科举,做过官,开过琉璃监,斗过贪官。那些事,都是为了活著,为了家人,为了前程。
而这一次,不一样。
这一次,他是真的想做点什么。
为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百姓,为那些青黄不接时啃树皮的饥民,为那些一辈子没吃过几顿饱饭的穷人。
若这红薯能推广开来,让更多人活下去——
那便不枉他来这世上一遭。
身后传来轻柔的脚步声。云舒微抱著皎皎走过来,站在他身边,顺著他的目光望向窗外。
“信送出去了?”
“嗯。”
“崔大人会来吗?”
“会的。”陆清晏道,“他是个明白人。”
云舒微没有再问,只是將女儿往他怀里递了递。
陆清晏低头,看著那张稚嫩的小脸。皎皎睡著了,小嘴微微张著,呼吸轻轻。
他忽然想,等皎皎长大了,这世上应该会少很多挨饿的人吧。
至少,他要努力让她活在一个更好的世界里。
夕阳的余暉洒进窗来,將一家三口的身影镀上一层柔和的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