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契血之刃

    【故事“哥布林试炼(二)”已记录】
    故事类型:洞察/战斗
    故事等阶:二流
    简介:英勇的冒险者诺兰受到朋友邀请,前往探查两桩神秘失踪案件,在途中蒙受了幸运女神的青睞,识破了魔力的本质,並隨之察觉到一个隱秘组织的存在……在用卓越的实力折服熊地精后,这只怪物臣服在了诺兰脚下,以轻吻泥土的方式展现自己的忠诚,传奇的冒险者获得了自己的第一个追隨者。
    读者评价:“这只哥布林,有点太聪明了。”
    荣誉变化:值得关注(105/100)
    【提示:您与哥布林族群產生了微妙纠葛,此后若故事中有哥布林存在,將自动归类为“哥布林试炼”系列】
    【提示:系列故事的传扬可大幅度提高您得到的荣誉,请问是否传扬本故事?】
    【提示:您的荣誉已积攒完成,是否迈入下一阶段?】
    “这金手指形成的故事真是越来越扭曲了。”
    罗兰看过简介,不由得舔了舔嘴唇,然后嘆了口气。
    什么幸运女神,他根本见都没见过。
    还有那亲吻泥土和追隨者,不过是熊地精被爆炸冲晕,然后趴在了地上而已。
    虽然也能理解这是为了方便故事更有话题度,但怎么说呢……略有些彆扭。
    可能这就是故事与现实间的差异吧。
    摇了摇头,罗兰重新將目光看向这次故事带来的新变化。
    “荣誉值,这个属性自从我传扬了黑烬地下城的故事后就在不断累积,但还不至於一下子跳这么快。”
    “如果没猜错的话,完成故事时给別人带来的影响也会计入荣誉变化,前面几次也確实都是这样。”
    “希望带来的奖励靠谱一些……”
    心里转过几个念头,罗兰没有急著萃取能力,而是先確认了將自己的荣誉迈向下一个阶段。
    【您的荣誉已进阶,萃取能力已进阶】
    【您现在可提前查看部分物品萃取后可获得的能力】
    !?
    罗兰微微一怔,隨后低头看向自己手中那枚拾遗硬幣。
    果然多出了一行新的备註。
    【备註:下次萃取能力为“契血之刃”】
    这……
    看清楚那行字跡后,罗兰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如果能提前预知每个物品所能萃取的能力,那对后面的职业道路绝对是巨大助力!
    “看来以后有必要多多传扬一些故事了,荣誉值的变化居然是对萃取能力本身的改变,这相当有价值。”
    隨后,他又將目光聚焦於这次的故事身上。
    是否传扬?
    罗兰皱著眉思考起来,虽然他已经多次研究过故事的形成和传扬逻辑,依然无法保证每次传扬是否会泄露隱私。
    如果这次故事透露出试炼相关的內容,那必然会引发一些连锁反应,到时候如果错失获取龙蛋的机会,將是巨大损失。
    权衡再三后,他没有急著做出选择,而是试探性地询问了一个问题。
    “既然是系列故事,上次的第一个故事我没有选择传扬,只传扬第二个是否会有影响?”
    【系列故事需以完整形式出现,您的故事开篇將同时被传扬】
    寒风吹过。
    罗兰心静了下来,他找到了可以取巧的办法。
    虽然故事的传扬仅有一次选择机会,但系列故事明显有区別,他大可以在下次遇到哥布林时塑造第三个“哥布林试炼”,然后一併传播出去。
    这是一种系列故事的优待。
    “既然如此,那就暂时不传扬这个故事,留著等下次第三个故事塑造以后,再一同传扬。”
    確认了这一方案,罗兰立即选择了萃取能力。
    硬幣开始发热。
    一股无形的力量拽住罗兰的灵魂,將他拖入深不见底的幽暗之中。
    隨后,光芒亮起。
    那是,属於一位骑士的故事。
    ………
    ………
    圆月。
    城堡,书房。
    我跪在主人面前,右膝触地,左手按剑,这是標准的骑士效忠礼,我已经做过上万次这样的动作,绝不会出错。
    那位用手按住我肩头的贵族,蓝瞳金髮,年轻的面孔略带疲倦,我见证了他从襁褓中的婴儿长成如今的模样。
    七岁时,我教他练剑。
    十二岁时,我替他挡下来自游荡者的刺杀,那道疤痕至今还留在肋部。
    十八岁时,在受封之夜,他醉了,抱著我喊“兄长”。
    二十岁时,他这样告诉我。
    ——“今夜之后,你就是我的骑士,你会获得所有人无法企及的封地。”
    现在,是第三十年了。
    掌心按在我的肩头,温热如初。
    可当我抬起头时,那双眼睛並未看我。
    他的蓝眸越过我的肩膀,落在窗外的那轮圆月之上,延伸向我所看不见的地方。
    皎洁月光洒进来,將他的金髮染成银白,让他的表情略带晦暗。
    “站起来。”他说。
    我起身,见到他从怀里取出一枚硬幣。
    正面的骑士图案早已经模糊,背面的铭文依稀可辨。
    “此生尽忠。”
    十年前,受封的那个夜晚,他亲自將这枚硬幣交给我,我又交还给他,代表愿向领主奉献一切。
    他拿著那枚硬幣,看了很久。
    直到乌云遮蔽半轮月色,他才开口。
    “拿著。”
    硬幣背塞进我的掌心,热得滚烫,像刚从火里捞出来。
    我开口想问,却没能出声。
    一张染血的羊皮纸被推到了面前。
    “签下它。”他说。
    我认真读著上面的內容,一字一句。
    ——我,因私怨杀死埃德温伯爵之子,与领主无关。
    “埃德温伯爵的儿子死在了我们的领土,”他的声音轻得像淌进来的月光,“总要有人负责。”
    我抬起头,看著他的脸。
    月光从乌云下钻了出来,照亮这位年轻子爵的金髮蓝眸。
    三十年了,我第一次觉得这么陌生。
    “你的人头,比得罪一位伯爵更便宜,也比我的面子便宜。”
    他这样说。
    风突然吹了进来,烛火晃动,將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我低头看了看那张纸,又看了看那枚硬幣。
    十年前,我將硬幣还给他时,怎么说的来著?
    ——“此生尽忠,至死不渝。”
    “签吧。”
    他说。
    声音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却早已没了那份欣喜,多了几分独属於贵族的沉稳。
    我从腰间抽出了匕首。
    我跪在自己养大的孩子面前,划破指尖,用鲜血按在那份认罪书上。
    他看著我做完一切,然后点头,用眼神示意门口的卫兵。
    被押走时,我回头看了一眼。
    他背对著我,看著书房墙壁上的家族纹章。
    圆月照进来,將他的袍服染成银白,又像是灰烬的顏色。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契血之刃。
    以誓开刃,以血淬火。
    这是隔壁牢房的老囚犯教给我的能力,说:“这应该是你的。”
    我问,为什么是我的。
    他笑了,露出惨白的牙齿:“因为,你还有帐没结。”
    我没再问。
    我握紧了他给我的一把小刀,上面的血暗得发黑,褪不掉了。
    像是那枚硬幣的磨损。
    只不过,一个是热的,一个是冷的。
    热的滚烫,冷的冰凉。
    后来,我爬出了那道监牢。
    走了一百零八层铁梯,杀了七个人,淋了一场雨。
    再后来,我站在城堡的门口,看著那扇大门,听著里面宴会的笑声,將硬幣贴著心口放在口袋。
    我没进去。
    我离开了那里。
    我会尽忠。
    这次,忠的是自己。
    那天晚上,月亮也是圆的。
    从此以后,永远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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