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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残阳如血,吾为刘彦

    中平五年秋。
    李晨是被呛醒的。
    后来他知道,这一天叫中平五年秋。
    后来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叫刘彦。
    后来他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有一笔债没还。
    ——但那是后话了。
    此刻,他只知道一件事:
    血。满嘴的血。满地的血。满眼的血。
    不是普通的呛——是浓稠的、带著铁锈味的液体顺著嘴角滑进喉咙,顺著气管往下灌,把他在那片无边的混沌中生生拽了出来。
    他剧烈地咳嗽著,整个胸腔像被人攥紧了揉搓,咳得眼泪都出来了。他睁不开眼,只觉得眼皮像灌了铅,沉得抬不起来。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有一万只蜜蜂在飞。
    然后他闻到了那个味道。
    铁锈味。
    不,不是铁锈。
    是血。
    这个认知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李晨猛地睁开眼。
    灰濛濛的天压得极低,像一块洗旧了的丧布,沉甸甸地垂在头顶。几根枯枝从视野边缘斜刺出来,张牙舞爪地伸向天际,像鬼爪,像临终前向上苍伸出的、永远不会被握住的手。
    几只乌鸦蹲在枝头。
    羽毛漆黑,眼珠也漆黑。它们低头看著他,歪著脑袋,发出沙哑的、一长一短的啼鸣,像在商量什么,又像在嘲笑什么。
    李晨没有力气去管它们。
    他感觉到了压在胸口的那股重量。
    冰冷、僵硬、沉甸甸的。
    他低下头。
    一张脸。
    一张灰白的、毫无血色的、眼睛半睁半闭的脸,离他的脸不足一尺。
    那张嘴微微张著,仿佛临死前还想说什么,却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李晨的心臟停跳了约莫三息。
    然后他尖叫出声。
    那不是人的叫声。那是被恐惧彻底攫住后、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声音。他手脚並用地往外爬,双手在地上刨,指甲劈裂了也不觉得疼。他把那具压在他胸口的尸体推开,推得远远的,推到那具尸体滚落一旁、发出沉闷的、像破布袋落地的声响。
    他继续爬。
    他撞上了一棵枯树。
    后背抵著粗糙的树皮,才终於停下来。
    他大口喘著气。
    心臟狂跳,跳得他整个胸腔都在震颤,跳得他觉得那颗心隨时会从喉咙里蹦出来。
    然后他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胃里翻江倒海。
    猛地俯下身,剧烈地呕吐起来。
    胃里没有什么可吐的——他不知道多久没吃过东西了。他吐出来的只有黄绿色的酸水,又苦又涩,呛得他鼻涕眼泪糊了一脸。他还在吐,直到胃部痉挛著再挤不出任何东西,只剩下乾呕。
    他瘫软在地上。
    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不受控制地颤抖。手指蜷曲著,指甲里全是黑红色的血泥。他的膝盖磨破了,血渗进裤腿,粘腻湿冷。他的牙齿在打战,上下磕碰发出细碎的、像冻僵了似的声音。
    他环顾四周。
    瞳孔因惊骇而收缩成针尖。
    尸骸。
    到处都是尸骸。
    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横七竖八地躺在这片荒野里。有的仰面朝天,眼睛大睁,望著那片永远不会给出答案的天空。有的侧身蜷缩,像在睡梦中死去。有的趴在血泊中,脸埋在泥里,仿佛不愿再看这个世界最后一眼。
    他数了数。
    十八,十九,二十……二十六。
    二十六具尸体。
    最小的那个是个孩子,约莫七八岁,穿著粗布短褐,蜷缩在一个年轻妇人身边。妇人的手还搭在孩子背上,像在护著他,像在哄他入睡。
    李晨不敢再看。
    他別过头,喉头滚动,却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他认得这些衣服。
    粗糙的、满是污渍的麻布,边角磨得起毛,顏色洗得发白。这是平民穿的衣服,是那些勉强餬口的小户人家穿的衣服。没有锦缎,没有刺绣,连块像样的玉饰都没有。
    这是……他的族人。
    这是“刘彦”的族人。
    这个认知像钝刀剜进心口,不是剧痛,是慢慢往里钻的那种闷痛。
    他看著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
    死在这里,全家被杀。
    刘彦跪在血泊里,忽然笑了。
    不是笑自己倒霉。
    是笑这老天爷——你让我替別人活,总得让我知道,替的是谁吧?
    他把手伸进那具尸体的衣襟里。
    摸出一卷帛书。
    ——那是他后来才知道的,改变无数人命运的东西。
    他挣扎著爬起来。
    腿软得像灌了醋,扶著树干才勉强站稳。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只是下意识地、机械地在那些散落的箱笼和尸体之间穿行。
    箱笼被翻得底朝天。衣物散落一地,被人踩进泥里。书籍被撕破了,竹简散得到处都是,有的被踩断,有的被血浸透,字跡洇成一片模糊。
    他蹲下身,捡起一卷还算完整的竹简。
    《河间孝王刘开族谱》。
    他颤抖著手,吹去上面的尘土。
    熹平元年诞独子刘彦,年十七。
    熹平元年。
    他闭上眼,在脑子里飞快地换算。
    熹平元年是公元172年。中平五年是公元188年。
    他今年十七岁。
    刘彦,十七岁。
    河间孝王刘开之后,当今皇帝刘宏的族弟,一个落魄宗室,全家被匪徒杀害。
    歷史书上的寥寥数语,此刻变成了一地冰冷的尸体。
    他把那捲族谱放下。
    一种更强烈的直觉驱使他走向那具与自己现在这具身体年龄相仿的少年尸体。少年侧臥在血泊中,面容安详,不像死去,倒像睡著了。胸口的衣襟被利器划破,露出一道狰狞的刀口,血已经凝固成黑色。
    刘彦跪下。
    他犹豫了一息。
    然后他把手伸进少年贴身的衣襟里。
    他摸到了一卷帛书。
    帛书展开,是更正式的身份证明——一份名为“传”的通行证。上面用清晰的隶书写著:河间国乐成县刘彦,年十七,身长七尺三寸,面白无须。熹平元年三月生。
    这是这个时代远行必备的身份文书。
    刘彦握著这卷帛书,跪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他不知道自己跪了多久。
    天色从灰白变成昏黄,又变成铅灰。乌鸦的叫声越来越密,从枝头飞到地面,试探著靠近那些尸体。
    他忽然站了起来。
    他不能再等了。
    他开始像拆解一道歷史考题那样,逼著自己冷静地、机械地、不带情绪地分析现状——
    身份:刘彦,汉室宗亲。这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政治资本,哪怕只剩下一个空头名號。
    处境:全家被杀,身无分文,孤立无援,隨时可能死於飢饿、寒冷或下一波盗匪。
    目標:第一,活下去。第二,利用宗室身份立足。
    资源:……
    他忽然想起来什么。
    他把手伸进自己那身破烂衣服的內袋——那是他穿越前穿的现代衣物,不知怎的也跟了过来。
    他摸到了一个坚硬的、冰凉的金属物体。
    他掏出来。
    防风打火机。
    二十一世纪地摊货,不锈钢外壳,灌丁烷气,防风,防泼溅,一块钱一个。
    此刻在他掌心里,沉甸甸的,像一块金锭。
    刘彦看著它,看了很久。
    然后他笑了。
    不是苦笑,是那种绝处逢生后、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带著血腥气的笑。
    “没有系统……你就是我的金手指。”
    把打火机揣回怀里。
    开始行动。
    搜索物资:他在每一具尸体上摸索,强忍著不去看他们的脸。几块硬得能崩掉牙的乾粮,一个皮质水囊,小半袋水,十几枚锈跡斑斑的五銖钱。他从少年刘彦的尸体上脱下那件还算完整的深衣,换掉自己身上那身破布。
    动作从一开始的颤抖、迴避目光,到后来的机械、麻木。
    他开始处理尸体。
    他无法安葬所有人,那工程量太大了。他只选了少年刘彦,以及旁边几具从服饰和位置判断应是至亲的遗体。
    他找到一把丟弃在旁的佩剑,剑刃有三处缺口,剑穗被血染成褐黑色。
    开始掘土。
    土很硬,混著碎石和草根。他把剑当铲子,一下一下地撬,撬不动就用指甲抠。指甲劈裂了,血渗进土里,和那些已经凝固的血混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
    挖了一个时辰。
    坑很浅,勉强能把几具遗体並排放进去。
    他把他们一具一具拖进坑里,摆放整齐。少年刘彦在最中间,左右各两具,都是成年人。
    他跪下。
    磕了三个头。
    额头抵著冰冷的、混著血水的泥土,他低声道:
    “你们的仇,我会记下。”
    他顿了顿。
    “你们的身份和使命,从今天起,由我刘彦来继承。”
    他站起身。
    他没有回头看那坑。
    他开始规划前路。
    他摊开一张从行李中找到的简陋地图,借著最后一点天光辨认地名。河內郡,脩武县,距离此地大约一日半脚程。
    他记得河內有个张家。
    世家大族,在当地颇有权势。
    也许……可以去碰碰运气。
    他把地图折好,塞进怀里。
    他背起那点可怜的行李,准备离开。
    临走前,他最后摸了一次那枚打火机。
    “啪嗒。”
    橘黄色的火苗在渐沉的暮色中燃起,稳定得不可思议。
    他望著那簇火。
    火苗很小,但在这片尸骸遍野的荒野里,它是唯一的亮光。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这东西,这个时代没有。
    这东西,可以用来当“祥瑞”。
    这东西,可以让他见到一个人。
    他脑子里闪过一个名字。
    张让。
    十常侍之首。权倾天下的宦官。所有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人。
    也是……他能敲开洛阳那道门的唯一钥匙。
    他把火苗吹灭。
    把打火机揣回怀里。
    他没有回头。
    迎著呼啸的寒风,走进那片越来越浓的夜色。
    但他不知道的是——三十里外,有一座县城。县城里,有一个姓张的豪强。豪强的府上,有一封还没发出的信。
    那封信,將决定他能不能活过明天。
    他对自己说:
    “这乱世,我来,我看,我征服。”
    声音很低,很快被风吹散。
    但他说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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